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学位申请条件: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的学习,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及以上。

2、在学习年限内,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考核成绩及格具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学位外语考试考核 (外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过:

(1)通过广东省高校联盟组织的学位外语统考;

(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合格;

3、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综合评定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通过毕业论文查重,重复率在30%以下(不含30%)。


返回顶部